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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解读】工信部公布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名单

发布时间: 2015-03-11 11:46:00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浏览次数:
摘要: 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103个市(区、县)来京参加了答辩。根据工信部公布的名单显示,此次遴选出首批68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(县、区)。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(2013)32号)要求,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(区、县)创建工作,经过地方政府申报、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、专家遴选答辩会评审等环节,遴选出首批68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(县、区),于2013年12月17日公布。重点建设宽带和TD-LTE(4G)等信息基础设施。信息消费试点城市活动将按照“先试点、后示范”的原则逐步有序展开。

2013年11月份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等领域近30名知名专家,对首批申报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进行遴选答辩。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103个市(区、县)来京参加了答辩。根据工信部公布的名单显示,此次遴选出首批68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(县、区)。

从工信部的公示名单中看到,试点城市中,包括京津沪在内的大部分省市省会在列。河北、浙江、江苏、四川和山东以及广东六省均有4个城市进入试点名单。

试点的内容包括,以地方政府、行业、企业、社区为主体,重点围绕建设宽带和TD-LTE等信息基础设施、开发智能信息产品、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、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、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、引导信息消费体验等开展试点示范。

工信部《关于征选信息消费试点市(县、区)的通知》要求,首批信息消费试点为期两年,2014年1月开始,截止到2015年12月结束。试点完成后将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示范经验推广,促进信息消费产业的全面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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